我是冯国芳家住宜阳樊村镇冯村,我于2020年8月27号早上5点50分左右,驾驶摩托车沿宜白公路行至宜阳环城南路口南30米处,被后方豫CQ3838车辆撞到左肩,使人和车重重的摔倒在地,致本人多处骨折以及脾脏切除,送往宜阳县人民医院救治,至今仍卧床不能行走。案发时有目击者示意让货车停下,不知道什么原因,货车逃逸。我于6点40分左右向交警大队报案,交警到现场拍了照片,录了口供。立案后交警一直说监控损坏找不到肇事车辆为由,使案件推迟十天无有进展,后来经我方努力下,直到9月7号,交警大队意外的有了监控,才确定了逃逸车辆为豫CQ3838,随后司机被传讯至交警大队,司机以没看到前面有人和未撞到人为由,逃避责任。而交警说司机拒不承认,又没有直接撞人的监控无法定案,似案件以拖再拖,至今仍无结果。事发时间与监控时间是吻合的,这个时段没有其它车辆通过,为什么迟迟不能定案呢?肇事者与交警大队的背后是不是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回复部门:宜阳县 2020-10-28 10:04:51
网友您好:
根据您所述的内容,该事件公安部门已立案,不在我办受理范围,建议您按原渠道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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