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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 2020年所缴的合作医疗没有用完,不可以累积2021年用?

    有人散部谣言说:202O年所缴的合作医汸没有用完,不可以累积2O21年用是真的吗。如果是真的请政府给个合理解释

    niujubin 2020-10-21 评论0 浏览2962 编号 20201021083317564 [医疗保障局]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满意

回复部门:医疗保障局 2020-10-21 10:00:21

网友:
      您好!
关于您咨询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我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均按照河南省印发的门诊统筹指导意见执行,我市关于门诊统筹实施办法的文件为《关于印发《洛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洛医保〔2019〕49号)》,其中文件明确以下几点:
1.自2020年1月1日起,不再向个人(家庭)账户分配资金,全面开展门诊统筹,原个人(家庭)账户结余资金不清零。住院期间不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2.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50%;一个保障年度内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60元/人。
     感谢您对社会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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