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搬进中和湾没多久就被断了两次电,并且只能去物业交电费。查询时还有不少电量,后来物业告知还有20度电就会强制断电,家里冰箱放的东西已经坏过一次了,这在其次,谁家的电器经得起三天两头断电?并且是还没有欠费的情况下。为什么这个小区的物业有这么大的权力?请问这样断电合理吗?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0-10-16 16:10:03
网友您好:
该小区电表为前期置业企业安装的预付费电表,电表剩余20度电时会出现自动断电提醒业主及时充电费。如业主不会操作可到物业予以咨询,我单位已告知物业企业做好解释沟通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洛龙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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