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继承了公公名下的一套房产,儿媳名下没有房产,请问儿媳在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需要缴纳税费吗?
回复部门:税务局 2020-09-28 15:33:38
您好,以下政策仅供参考,请以相关法律政策为准。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您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房屋进行赠予或继承时,需要交纳以下的税:
一、赠予方
无偿赠予不动产按产权转移书据适用万分之五税率征收印花税。
二、受赠方
接受赠与时:
(一)契税
1、继承
法定继承人(子女)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2、赠予
个人无偿赠予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
(二)印花税
无偿赠予不动产按产权转移书据适用万分之五税率征收印花税。
(三)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予,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予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予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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