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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对停放在小区的车辆进行了清理,没有地下车库的车主把车辆从小区移到了市政道路上的路内停车,但是小区周围的规划的停车位远远不能满足需求,停车位之外停车,交警要按违停贴罚单;停在停车位的车辆,过夜崇宏停车管理公司要收取10元的停车费。加大居民的经济压力,借鉴一二线城市的管理经验,譬如北京、郑州、西安等城市,对于路内停车位过夜车辆,施行免费停车的便民措施。我们洛阳市是否可以向这些先进城市的学习,采用既减轻了市民的经济压力,也能提升洛阳市的形象的措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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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弘义集团 2020-09-17 10:39:23
网友您好: 我市路内收费标准按照洛发改〔2018〕2号文件标准执行,7时—23时小型汽车每次3元、中型汽车每次5元、大型汽车每次8元,过夜不分车型每次10元,24小时跨时段按过夜标准收取,新能源车半价。关于您对制定便民停车措施方面的诉求,建议向制定政策的相关单位反映处理。感谢您对洛阳城市停车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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