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在小时候摄影给拍周岁照,预交了今年的费用,9月初带孩子去拍了照片,9.14让选照片,拍了114张让选20张入册,现在其他没有修图的照片说不给,想要要另外加钱买,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摄影业经营者按商定提供服务后,应当将全部照片、底片包括数码相机的数据资料交给消费者,不得另行收费。
消费者和影楼之间构成了一种消费行为,既然消费者花钱来拍照,就理应获得所有的底片。希望能解决
回复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09-14 15:38:17
您好,接消费者投诉后,立即指派洛龙区局翠云所工作人员调查核实此事,经了解,诉求人在被诉方处给孩子拍照,现被诉方不给底片,诉求人遂在网上发帖投诉。经翠云所调查,工作人员已通知诉求人提交相关材料,目前正在进一步调解。
经我局12315中心工作人员电话回访,诉求人表示情况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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