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您能帮助我们吗?
洛阳古代艺术博物馆拖欠我们六个讲解员5个月工资,每人14000元,合计84000元。
七月初辞退我们后至今也未给我们办理失业金,只是停缴社保。之前两次协商,第一次说只给7000元,但是不说什么时候给;第二次就是在七月份说要再扣除2000元,但仍然不说什么时候给。我们在8月初,到劳动监察大队申请主持公道,劳动监察发起调解会议,但是单位连劳动监察电话都不接。今天8月19号开劳动调解会议,单位不理睬,劳动监察大队说,让我们走起诉程序。另一方面,单位只是停缴我们的社保,也不给我们办理失业金,我们已经有半年没有收入了,而且其中还有一个孕妇。也不知道如果单位只是给我们停缴社保不给我们办理失业金,以后还能不能领到失业金。我们是6个小姑娘,起诉也不懂,实在是走投无路,希望能求助媒体帮助,我们都是洛阳本地人。我保证我说的都是实情,可实地验证事情真实性。我是孕妇的老公,我的老婆已经怀孕4个多月了。
回复部门:文物局 2020-08-20 10:36:33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提到的六名讲解员,其隶属关系属于洛阳佳缘物业公司,由该公司与她们签订劳动合同。
2020年1月24日由于新冠疫情原因,该馆区闭馆,馆内工作人员正常到馆上班。考虑到闭馆期间没有游客,不需要提供讲解服务,同时洛阳古代艺术博物馆出于保护六位讲解员健康安全未通知六人到馆上班。3月26日馆区恢复对外开放,按照上级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不提供人工讲解服务,只安排每天两名讲解员开展馆区参观秩序维护工作,直至6月29日。在此期间讲解员一个月只需上10天班,其余均在家休息。7月1日由于馆区“整体提升改造”要闭馆,暂不需要讲解员,但为了保证稳定的讲解队伍,该馆协调物业公司,在经费极其困难的情况下,仍拿出每月800元(上一天休一天)的临时薪金挽留讲解员,其中四人因嫌薪金低明确告知离职,不存在“辞退”一说,6月30日四人离开单位,期间物业公司仍为其缴纳七月份的社保。两人留馆继续工作。在这期间该馆和物业均告知讲解员,物业公司内部有招聘岗位可以去应聘,但几人均未去应聘。
由于牵涉疫情期间讲解员考勤等问题未发放工资,洛阳古代艺术博物馆积极协调物业公司,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社厅明电[2020]5号文件妥善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工作的通知》第四条给讲解员发放工资,但几人拒绝接受。期间该馆曾接到劳动监察大队电话,也和劳动监察大队说明了事实情况。“单位不接电话”不属实。
目前经过官方协调,这六名讲解员除一人之外,其他5人均同意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社厅明电[2020]5号文件妥善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工作的通知》第四条规定,由物业公司发放薪金,已自愿签署承诺书,敬请劳动监察部门核查。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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