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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河南新恒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恶意欠薪、欠缴社保费用

    河南新恒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2019年7月至今未按规定为本人交纳社保(医疗和养老),自2019年10月欠薪至今。由于公司原因2019年12月15日公司要求公司部分人员与公司签订待岗协议,待岗期间每月按时发放1300元待岗工资社保费用由公司全部承担,协议是这样约定的,但恒顺公司自签订协议后从未执行,即没交社保也未发过待岗工资,无生活来源的我们生活举步维艰,无奈请求政府帮助,协调恒顺公司尽快履行自身义务,发放所欠薪资补缴社保所欠费用,解决我们的生活困境!

    andong 2020-08-07 评论0 浏览1019 编号 20200807072336894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满意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08-10 14:03:13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河南新恒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恶意欠薪问题,可向用工所在地的高新区人社部门反映投诉,建议电话:64310283。 
       另反映的拖缴社保问题可向社保征缴机构反映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的通知》(豫政 〔2016〕77号)规定,从2017年1月1日起,我省社会保险征收工作归税务机关负责。税务服务电话123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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