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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小孩今年6岁,属于外来务工人员,所有资料都备齐了,但是去学校审核的时候,说我的劳动合同不是人家辖区内的公司,说必须是辖区内的劳动合同才行。
根据校方招生要求,我们属于第二类:
第二类:辖区内非洛龙区户口的其他资料: 第一批:在我校辖区内的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第二批:父母至少一方的居住地所在区的就业证明(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其中关于就业证明中未说明必须是辖区内的企业单位才行,现在就卡着我们的劳动合同说我们不符合规定。
我想知道,这个就业证明难道就必须是学校辖区内单位吗?难道我洛龙区的劳动合同不算所在区的证明吗?
辖区 证明 洛龙区 复印件 原件 所在区 就业 未说明 内非 资料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0-08-10 17:26:37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获悉,请您携带相关材料到我局招生办进行协调解决,地址:广利街与太康路交叉口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二楼,电话:5151568。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洛龙区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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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s662 2020-08-08 14:33:40
今年先不让孩子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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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活族 2020-08-06 23:16:04
刁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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