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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 公积金贷款标准咨询

    本人首套房公积金贷款今年7月已提前结清,明年7月退休(企业女职工,50岁退休)想再用公积金贷款买第二套房,是不是从现在到退休之前这段时间再买房都可以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账户余额还余几千元)

    lyd_3523TPf17Y17 2020-08-05 评论0 浏览684 编号 20200805075029229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08-05 10:43:50

尊敬的网友:您好!
        根据《洛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洛管委会〔2020〕3号):“借款人或其配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公积金贷款:(一) 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二) 第三次(含)以上使用公积金贷款的; (三) 所购住房系家庭名下(含未成年子女)第三套及上住房的; (四) 购买配偶、子女、本人父母或配偶父母住房的; (五) 离婚两年内,职工与原配偶之间买卖住房的;(六) 所购住房产权共有人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之外的。”本人也可持身份证到中心柜台详细核实。
       如对我们的电话答复还有疑问请致电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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