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0-08-05 10:04:04
尊敬的网友: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交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道路市容环境是城市的“门面担当“,近期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工作部署,为尽快还路于民,还净于民,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巡查密度、力度,及时处置车辆乱停放现象。良好的交通秩序不仅需要交警部门的管理,更需要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建议您停放车辆时换位思考,到正规的停车泊位或停车场所合理停放您的爱车。
同时,根据《洛阳市城市区机动车停车管理暂行办法》,“市城市管理部门统筹城市区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城市区停车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公安部门无权规划停车泊位,若您有什么疑问,可向市城管局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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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2020-10-20 08:41:01
瀛洲新村挺大,内部好多空置地地方,好多杂乱不堪!我觉得小商品市场对面那旧小区处理停车问题就很好!得看物业作不作为!你物业一个月单靠收物业费能赚几个钱?按单价算物业费还没存放电动车棚的费用高!没投资哪里来的收益!整整小区环境弄点车位,收停车费能挣钱,消防车道还能避免被占用!!相信有车的业主也会缴费,毕竟马路上随便一个罚单都够交停车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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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的好...
2020-08-05 18:09:06
还路于民,是要去解决实际存在的停车难问题,再来谈还路于民,实际上很多占道停车的道路,都是因为没有合理的停车位置,才会让市民以身犯险的停车在道路上,谁也不希望被处罚,希望有关部门可以好好的反省一下,我们党正是一个愿意接受批评,不断反省改革,才可以如此之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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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的好...
2020-08-05 18:05:37
理解和支持没有问题,可是相关部门是不是也要理解一下市民?大家都是希望城市越来越好的,也是支持政府的。早期城市规划不成熟,随着经济发展,目前停车难已经成了一些老旧小区的突出矛盾,着手解决问题才是当前最重要的,一口一个门面担当,只是通过加大处罚,增加违法巡查来压制矛盾爆发我觉的是不可行的,问题还是存在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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