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非国有企业托管的国企退休职工能否移交社会化管理?
我是原洛阳油泵油咀厂国企职工(国企干丶党员),企业破产后由一拖集团公司收购,成为一拖集团公司职工。2008年我在一拖集团公司退休,后因资产重组我们被一拖集团公司转移给中迈集团托管。国企退休职工社会化管理方案实施后,一拖集团和中迈集团对我们没有向社区移交,问谁谁不管。我们年龄大了,交纳大病保险丶参加党员活动非常不便。请问我们人事挡案丶社保丶党员关系能不能转到居住所在地社区?我单位有几百名退休职工,谁来牵头办理此事呢?据说这是共性问题,如何解决呢?个人能否自己申请办理?请明示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07-31 16:0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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