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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承诺工作满一年后交社保,到时间后,未按约定缴纳社保,经协商,说是尽快交,结果一直拖,拖了一年半,之前的让补交,说是无法补交,到今年6月只交了6月一个月的养老保险,之前的也没补交,这种情况,作为职工该怎么办?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补交 只交 保障局 养老保险 维权 企业 人力资源 缴纳 协商 约定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07-21 09:19:52
网友您好: 您可先与用人单位协调,由用人单位申请补缴,协商不成的,如签订有劳动合同,可带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到用人单位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反映,要求用人单位补缴;没有劳动合同的,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后带裁决书或判决书向用人单位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反映要求用人单位补缴。 感谢你对社会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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