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抖音、微博等媒体平台的普及,个人、自媒体已成为一股不可忽视的宣传力量。为了激励与规范个人、自媒体对洛阳的文化旅游宣传,建议出台年度评选与激励办法:
1、参评对象:个人、自媒体。官方号不参与。
2、评选依据:抖音、微博等主流媒体平台,以年度发表的符合要求的宣传题材数量、点击量(或点赞量)等为依据进行评选,具体可进一步明确。
3、奖励办法:年度前若干名,公开召开表彰大会,并给予一定的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颁发奖状、证书等),物质奖励为辅(可以采用多种方式,比如一年内洛阳所有旅游景点免门票等)。
4、以此为契机,对洛阳文化旅游宣传指导思想、原则等进行宣贯,比如杜绝挑起排名、对比、地域黑、攻击、谩骂等,规范与引导自媒体宣传行为与方式,树立洛阳市良好人文形象。
回复部门: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旅游) 2020-07-17 17:5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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