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疫情原因,政府部门减免了企业应缴纳社保部分。这个政策确实非常好,大家也都很拥护。但是不明白的是,这么好的政策为什么单单要把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剔除在外呢?是感觉灵活就业的人员都很富有吗????
参加灵活就业社保的人员,基本全都是收入比较低或者工作不很稳定的人员,但是又想享受社保福利。基本可以说是弱势群体。。。
减免企业社保,确实减轻了企业的很大负担。但是考虑灵活就业人员了吗?
参加灵活就业社保的人员本来就比职工社保人员的负担重,这是因为职工只需要缴纳个人部分,而灵活就业人员必须把企业和个人的都要承担。
我朋友是职工医保,2019年的基数是3700多元,养老保险个人只承担不足280元,而我家人灵活就业基数是2800多元,养老保险实际缴纳549元。这还是不同的缴费基数,如果缴费基数一样的话,估计灵活就业人员的实际缴纳费用是职工的三倍以上。
但是不知道领导们是怎么考虑出台这个政策的???
政策的初衷是减轻企业的负担,但是就不管灵活就业人员了吗?单单把社保缴费负担重的人员剔除在政策之外??????
强烈建议政府领导重新考虑出台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减免政策!!!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07-17 10:57:02
网友您好: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0缴费年度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直接采取信息系统默认的方式,不再办理缓缴手续。2021缴费年度(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继续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对2020缴费年度未缴费月份,可于2021年12月31日前进行补缴,补缴基数在第三条规定的2020缴费年度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补缴不加收滞纳金。
感谢您对社会保险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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