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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孩子幼升小遇到问题,寻求帮助

    尊敬的各级领导:

    我是一名西工区凯旋西路9号院2020年幼升小孩子的家长,现住的楼下就是凯旋路小学。因为去年西工区幼升小政策对我们户籍在西工区的孩子予以录取顺位较低,要求去父母房产所在地上学的安排,导致孩子未能入学。因为我所购房子是经济适用房,在魏紫路,富阳佳苑,已划归老城区。按揭的经适房,一是距离我工作地方较远,二是老父亲年已80有5.身边需要人照顾。(作为家中幼子,自小一直与老父亲同住,相依为伴至今)。因此经适房由我哥实际居住。经适房对应划片的小学应该是邙岭小学吧,路程远,孩子上学要走十几里,过涵洞,危险系数大,接送困难,还要兼顾老人,实在无法克服,事实上已耽误孩子晚上学一年。今年马上又到了开学季,本人将去年遭遇的情况反映给各级领导,希望能关注下我们老百姓的诉求。理由如下:

    一、我自14岁就与父母在凯旋西路九号院生活,到今年已经35年了,我的孩子一出生(2013年3月9号)也落户于此。三代同住也7年了。我们要求就近入学,不是为了选学校,而是这个学校和我们家在我小时候就存在了。因为这样的政策让我小孩舍近求远,这难道不违背《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适龄儿童按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原则吗?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因为这个政策造成我家小孩去年未入学,已经耽误了一年,今年政策如果还是和去年一样,是不是今年又要失学?我的小孩在入学机会上因为这样的政策而失去法律赋予的平等权利,我相信,在洛阳市乃至全国各省市县,应该不止我一家是这种情况。

    二、就近和免试是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的核心原则。要求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免试的重要目的是避免目前越来越严重的择校问题,保障义务教育的均衡化;是为了更好的保障适龄儿童平等的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而去年的政策是给予了拥有多套住房的监护人可以选择多个学校的权利。因为凯小招生的老师告诉我,如果你有本事买多套住房,你可以随便选就近的学校。这时那种身为教师的优越感,那高高在上的语气,就连这点负责招生的小权利,都能用到了极致。那面目如此可憎,直接颠覆老师在我心中神圣美好的形象。你可以无视我们底层的百姓生活艰辛,但蹦出来多套房子的梗,我也是很佩服我们人民教师的价值观。作为授业、解惑,教书育人的老师,你能给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吗?你的良知,善良,同理心,同情心何在,你师德何在?我是属于李总理说的那6亿人,1000元工资。我没本事,买不起很多商品房,就是买套经适房还要按揭,这已经是拼劲全力了。也许你们教师的工资高,也许这位老师买的房多,也许身为老师,她是不必发愁她孩子的入学的。但以房产作为选择入学,这是不是有违教育公平的原则?后来我去西工教育局投诉,还是只给你解释招生政策。不给解决孩子入学。无奈,只好在家再上一年幼儿园。以房产,不是以户籍来划片,按框框不根据实际情况解决问题。这种将财产权优于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入学政策,是不是明显地违反《义务教育法》?学区房的概念,房价的疯涨,难道与此没关系吗?。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三、《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故学生入学在户籍所在地入学,小孩户籍是入学的唯一法律依据,现在的入学政策是否凌驾于法律之上?作为洛阳市西工区的教育部门,为何在社会主义法治时代,在中央多次强调依法治国的理念下,公然无视教育领域的根本大法《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的按户籍就近入学原则,在老百姓的民生大事上设置障碍,是否践行了“人民的利益是中国共产党人的最根本利益”的宣言。不能解决底层老百姓的实际困难,“为人民服务”是我们的一贯宗旨吗?

    四、我们作为老百姓,理解国家大,地方也大,出台政策不可能面面俱到,我只是希望能够遵循法律执行以户籍为依据,尤其是孩子一出生就落户本辖区的情况,不应因父母名下有房产就不让孩子在户籍地就近入学。这种不顾及民情的政策是有不小的社会和政治隐患的。

    各级领导;我没想过给你们添麻烦,即使孩子去年没上成学。我们没关系,走不了后门,也不知道去哪个部门上访,不知道找哪个部门才能解决孩子的入学?我只希望孩子能够平等的接受义务教育,能够按户籍就近入学。如果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民主,和谐,诚信,这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都不能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里义务教育阶段体现,那么我的孩子在成长的阶段还要接受什么教育?如果我们的孩子长大后,知道她上小学义务教育还要受一些不平等的条件限制,有一个新生入学政策凌驾于法律之上,不知作何感想?她会耻于他们的上代做出这样的决定!这样的政策有利于实现义务教育的公平,公正和均衡发展吗?

    我不知道我家孩子今年能不能上学,网上查了下,富阳佳苑划片小学为苗北小学和营庄小学,可这两小学距我工作地点要7、8公里,我们祖孙三代一直在凯旋西路居住,因为名下的房产上小学要舍近就远,是不符合义务教育法的宗旨的。如果房户不一致,还不在同一区域,希望领导能百忙之中关注下底层老百姓的诉求,按照户口所在地就近安排凯旋路小学入学。

    孩子由我抚养(本人离异),老父年纪八十有五,接送孩子,照顾老人实在分身乏术。望领导体恤民情,安排就近入学,不致使幼儿失学。如这一唯一希望不能解决,望电话回复本人,并告知上一级行政机关,以便本人申诉。

                            符红涛

    网友601498 2020-07-15 评论14 浏览3308 编号 20200715164123802 [教育局]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教育局 2020-07-21 15:40:17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洛阳教育的关注与支持!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按照市现行招生政策规定,幼升小学区划分以第一监护人房产信息为依据,您的房产在魏紫路富阳佳苑,属于老城区。根据《洛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洛阳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洛教基【2020】81号文件,“房户不在同一行政区时,由房产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安排到辖区内学校入学。”您可以到老城区教育局咨询,希望家长理解!如需帮助,请拨打电话63892675。
                           洛阳市教育局
                           202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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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 你的户口,孩子户口,房产,在同一位置或祖孙三代同居是合理的,应去年就入学,且属于第一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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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的情况和他有点相似,今天我去缠河区机车小学咨询,打通电话后对方问我是哪一类人群,如:在洛阳有户有房,或是有房无户,也或者有户无房?我在洛阳没户没房,属于外来务工人员,她说我们不在招生范围内,不接收我的小孩!可我们已经在缠河区居住6年了,不能因为我们不是洛阳户口就把小孩上学给耽误了……

    +1 +1 回复

  • 你写出了大家的心声,同样遇到这样的问题,为了孩子跑了一天,到最后还是按照第四批有户无房登记的,发现有户口没有用,必须有房产,好位置的公立小学也是给富人们准备的,像我们这些买不起好地段的房,只能住经济实用房或事廉租房的,只能到偏远的地方的上学……现在穷人家的不是上不起学,而是没有学校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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