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东马沟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分户,到我们了,说我们没有登记,我们拿的就是户籍室发的办理条,写着7月10日上午,民警说我们的条子不知道哪来的,他们没有登记,上面还有章,不是户籍室发的我们还能自己写个条子?民警直接不承认,说他们没有登记,直接叫我们出去,我们排队等了两个小时,就因为他们当时没有登记,他们自己的失误,导致我们办不了事情,解释都不解释,直接叫我们出去。他们给的条子,没有登记,让我们老百姓背锅?没登记拿着他们发的条子还不给我们办理,这就是为人民服务?让我们等了两个小时的结果?希望有关部门给个结果。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0-07-14 17:10:49
尊敬的网友:你好!根据你反映的情况,你办理的是分户业务,由于近几个月孙旗屯警务工作站户籍室受理分户业务的群众较多,为此户籍室开展分户业务预约工作,采用“预约办理单”和“预约登记表”手续,其中“预约办理单”由群众持有,“预约登记表”留存在户籍室做为预约群众证明;由于分户预约群众比较多,预约的群众经常在户籍室排队办理业务,对于预约手续齐全的群众户籍室都会按照预约时间按序办理,对部分只有手持“预约办理单”而“预约登记表”上没有登记的群众,户籍室通常是在当天为其他群众办理完后,再行办理。下一步工作中,我们会与群众加强沟通,为大家办理好各类户籍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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