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栾川县 2020-07-08 18:47:52
网民您好:一、由于该房屋所占用土地使用权人为国税局,房屋所有权人与土地使用权人不一致,需土地使用权人国税局提出申请,出具同意把土地分摊给该房屋使用权人的证明材料,我单位经权籍调查无异议后,出具不动产权籍调查资料,买卖双方可以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二、如果国税局不同意把土地分摊给该房屋使用权人,买卖双方可持备注栏中注明“知悉受让的房屋所有权应当及时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按规定需要补办土地手续和补交土地费用的,应当及时补办补交(当时人共同签字并加盖公章或手印)”的不动产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书和规定的其他材料,共同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登记时,我机构会在不动产登记簿附记栏注记“该房屋所有权应及时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按规定需要补办土地手续和补交土地费用的,应当及时补办补交”。栾川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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