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政府领导,
你们好,洛龙区古城路双溪布洛小区自去年业委会以来,积极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现有小区的辉龙物业公司服务严重不满意,在业主强烈呼吁下开展小区选聘物业工作,期间也给了辉龙物业改进的机会,但对方几乎无动于衷,今年五月份以来业委会在古城路物业办规定监督同意下进行业主投票,入户调查等法定程序,但事后屡次遭到物业办相关领导的指责和反对,对着小区业主业委会人员公开告知小区选聘物业业主没有权利,将来物业有物业办指定!而且对于现有小区物业贿选,甚至夜间贴条诽谤等事情视而不见。
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小区业主有选择物业的权利,而且最终决定权在小区业主,同时鼓励公开招投标形式选聘物业公司,但当业主把自己的意愿表达出来后,物业办工作人员百般阻挠,否认业主的选择,而且扬言不听物业办的话,直接撤掉业委会人员,正确的我们业主听从,错误的违法的再听从那是从犯!助长不良风气和独权裁决!
试问谁给了物业办不尊重业主选择由他指定物业公司的权利,谁给了他有直接撤掉业委会人员的权利,谁给他对着人民群众态度恶略,飞扬跋扈的权利,
为人民服务,是人民公仆的职责,
政府的权利来源于人民,是人民赋予的,一系列行为不难让业主联想物业办和现有物业的关系,不难想到物业办还是为人民服务的部门吗?还是某些利益团队的代言人?请主管领导看到后进行核实,同时邀请各位领导到双溪布洛小区进行业主走访和听取业主的诉求。
和谐,美丽的小区居住环境,风清气正的政府服务窗口,也是洛阳建设副中心城市的一张名片,我们每位业主都是一建设的一份子。愿洛龙区更加美好!
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这样的公仆我们积极支持,也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人民群众监督权利的使用,弘扬风清气正的洛龙社会风气。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0-07-09 11:26:26
网友您好:
关于双溪部落选聘物业一事,6月16日该小区业主委员会向办事处物业办提交了选聘方案,经办事处物业办审核,认为该方案不能够真正表达民意,不够公开,第二天已给予回复,该小区业委会重新制定选聘方案,由于选聘方案一直未能确定,造成小区内部分业主误解。目前,该小区业委会已组织业主投票选择选聘方式,以达到双过半的选聘方式选聘物业公司,为保证广大业主利益,办事处将对投票票数予以核对,并督促业委会将投票结果在小区内明显位置予以公示,做到选聘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感谢您对办事处的监督与支持!
洛龙区古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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