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龙区双溪部落小区在完成了前期的物业选聘投票工作后,将相关材料递交至古城街道办事处物业办后却遭到了重重阻碍。
针对物业选聘工作,广大业主要求公开招标,对此业委会根据省《物业管理条例》并咨询律师意见决定入户调查并将方案汇报给物业办,对此办事处及物业办并未提出反对意见,但是当调查结果出来后,物业办王姓主任却说:“业委会无法代表业主,调查结果不算数!为了广大业主利益,招标要办事处组织。”
请问王主任:
1. 经过广大业主投票选举的业务会为什么 不能代表业主?如果不能,那什么样的业委会才能代表业主?
2. 根据省政府文件规定流程、律师意见并经办事处同意的调查方案,得出的结果 为什么不算数?如果王主任有更好的方案为什么事先不提出?符合广大业主心愿的结果为什么不算数,难道是结果不如王主任意?
3. 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49条,“鼓励业主大会采用招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办事处插手小区物业选聘招标工作恐怕与法与理都不和吧?
4. 王主任口口声声说为了群众利益,那5月29日业主投票当日,辉龙物业明目张胆的贿选,王主任为何没有制止,您的监督职责哪里去了?怎么不维护群众利益?
物业办是政府对物业企业的监管部门,是人民群众的依靠,如果没有坐在群众的板凳上,那群众还能指望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请古城街道办事处物业办切实端正工作作风,把群众的利益放在心间,莫要寒了群众的心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0-07-09 10:38:23
网友您好:
关于双溪部落选聘物业一事,6月16日该小区业主委员会向办事处物业办提交了选聘方案,经办事处物业办审核,认为该方案不能够真正表达民意,不够公开,第二天已给予回复,该小区业委会重新制定选聘方案,由于选聘方案一直未能确定,造成小区内部分业主误解。目前,该小区业委会已组织业主投票选择选聘方式,以达到双过半的选聘方式选聘物业公司,为保证广大业主利益,办事处将对投票票数予以核对,并督促业委会将投票结果在小区内明显位置予以公示,做到选聘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感谢您对我办事处的监督与支持!
洛龙区古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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