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登录][注册]   忘记密码?

百姓呼声,服务百姓,12345便民热线,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

  • [投诉] 一拖八号社区生活客便利店违法拒收人民币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同时,《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条明确:“本条例所称人民币,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发行的货币,包括纸币和硬币”。

    洛阳市涧西区一拖八号社区的生活客便利店八号社区店在7月5日15点45分左右明目张胆拒收伍角纸币,有110出警记录为证

    Siwp 2020-07-05 评论0 浏览1036 编号 20200705175929721 [银保监分局]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银保监分局 2020-07-06 15:16:10

货币发行,流通和使用问题,请向国务院组成部门的派出机构中国人民银行洛阳中心支行反映。

如果您对此回复不满意! 点击追问

网友满意度调查: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尊敬的用户:

  1. 请文明留言,禁止恶意攻击;
  2.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3. 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