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登录][注册]   忘记密码?

百姓呼声,服务百姓,12345便民热线,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

  • [投诉] 无证驾驶机动车致人特重伤为什么不负刑事责任?

    2014年6月16日18时56分我持证驾驶两轮摩托车在伊滨经开区诸葛镇辖区被无证驾驶摩托车对向行驶的常某逆行撞成重伤昏迷,后经伊滨交巡大队做出第8201400091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肇事方常某负事故主要责任。但常某自事故发生至今从未被公安交管部门采取措施,至今逍遥法外。请公安部门给予解释

    网友835122 2020-07-03 评论1 浏览743 编号 20200703002449759 [公安局]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0-07-10 18:02:46

尊敬的网友:您好!伊滨分局将对您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并及时与您联系解释。

如果您对此回复不满意! 点击追问

网友满意度调查:

[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尊敬的用户:

  1. 请文明留言,禁止恶意攻击;
  2.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3. 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