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新宇小学无视国家教育部门法律法规,知错犯错,进行违规补课。
请落实处理!
回复部门:洛宁县 2020-07-07 09:58:45
关于“洛宁新宇小学7月14号-31号进行违规补课收费”问题的回复:
关于做好期末及暑假工作的通知中均明确规定“严禁学校利用假期给学生集体补课或提前上新课”。我局于6月23日,召开民办学校疫情期间收费管理专题会议,传达上级精神,对放假和退费进行了明确要求。
我局已经约谈新宇小学负责人,责令学校严格执行关于暑假放假的有关要求严禁补课,新宇小学已经通过家长微信群发出通知:暑假不开办任何补习班。
我局举一反三,已经向全县各民办学校发出通知,要求各学校将关于假期严禁补课的相关要求发至每位家长,并张贴于学校门口显著位置。如有疑问,可向我局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咨询和举报,电话:66297519。
洛宁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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