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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新安县交警二大队滥用职权,随意开具罚单

    2020年6月1日,到新安县淼源水务公司办事,车辆停在改公司门口,该处并无禁止停车标志,业务任何单位的禁止停车标志;办事十来分钟就下来看到车辆上贴着交警二大队开具的罚单,难道这是个坑吗,随便停,等你停了就去开罚单。

    网友831322 2020-06-05 评论3 浏览2346 编号 20200605092758832 [新安县]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0-06-05 11:00:05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新安县淼源水务有限公司位于涧河大道与南京路交汇处,公司门口两侧规划有停车泊位。对于不按规定停车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一律采取拍照、告知、上网等措施。如您对此次违法行为有异议,可到交警二中队查阅相应的违法证据,如对最终处罚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书60日内向新安县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新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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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 不服气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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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总说县里办事效率低,终于有改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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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警叔叔的办事效率真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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