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规定晚上22点至次日凌晨6点算扰民。
根据《噪声管理办法》,噪声管制时间是22点至次日凌晨6点,但各地方人民政府有权根据当地的实际,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所以要参照当地的管理办法。
具有某种影响力的人或组织粗暴对待相关民众利益的作法,一般指噪声扰民。
根据《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三)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采取措施,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
居民区的噪音标准在45分贝-55分贝之间。
根据我国《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规定,居民区的噪音标准在45分贝-55分贝之间,这个标准相当于两个人在房间里说话,互相能够听清楚的一个音量,而超过这个音量,就可以算作噪音扰民了。
杏坛路129号滨河小区安排每天清晨4-5点垃圾车来收垃圾,垃圾车是一辆带升降装置的摩托车,摩托车巨大的轰鸣声和升降装置的巨大噪音严重超出国家标准,影响小区居民休息,希望领导们能制止这种行为,还小区居民一个安静的居住环境,满足老百姓每天能够好好睡觉的基本需求!比问题也已经反应多次,建议更换清垃圾车辆为电机蠕动,电举升设备,这样不产生噪音也无所谓几点钟来清理垃圾了,多地都已经更换这种车辆,其实很简单就能解决的问题,却迟迟得不到解决,是否更换车辆会影响某些人的利益而无法推进?
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0-06-05 09:56:06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南关办事处进行办理。经了解,因收完的垃圾要及时往中转站进行回收,垃圾中转站回收时间统一规定在6点,6点后将不在回收,否则小区回收的垃圾将无法处理。现社区已通知物业告知收垃圾的负责人,尽量减少噪音避免打扰居民生活。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