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8年6月份办理了三年的长城宽带,地点位于老城区唐宫东路22号院,到目前为止已使用两年。因长城宽带网络质量不稳定,时长无法上网,因不堪忍受,前段时间又新办理了移动宽带,打长城公司客服电话申请退款时,客服表示向公司申请。
后接到自称长城洛阳公司负责人电话,质问我为啥要退费,我回答宽带网络不好,我已新装了移动宽带,该负责人声称我的理由不成立,还说你以为你是谁,你不想用了就不用了,该负责人表示宽带质量不好,可以一直给我维修,至于能不能修好是他们的事,但退费是不可能的!
随后,我拨打长城公司客服电话,客服也表示不能退费,因为我当时交的钱是两年的钱,第三年是送给我的,已经没有费用退给我了!我无法接受,当时宣传的是回馈老客户,办理三年宽带,只用交1080元,怎么变成第三年是送我的!对于客服的回复我无法接受!
希望市场监管局,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回复部门:工信局 2020-06-02 18:19:51
您好,感谢您对工信局工作的关注。
对于办理宽带退费等相关内容建议咨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另依据国家法律规定,电信行业由河南省通信管理局依法在全省统一管理,省辖市政府并没有行业管理权限,如果您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仍然未得到解决,可在工作日拨打河南省通信管理局电话0371-12300,或者登陆12300官网进行申诉。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