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0年4月27日从原公司(洛阳伟信电子)离职,离职后,28号就入职新的公司。原公司说社保缴纳至五月份,但是本人的劳动关系在洛阳人力人才服务公司那里,离职之后多次与洛阳人力人才服务公司沟通社保和公积金的转移问题,但是洛阳人力人才服务公司一直以各种理由不予办理,后来请原公司与洛阳人力人才服务公司反复沟通后,洛阳人力人才服务公司才答应在25号之前办理,不影响我新公司的社保关系和公积金的转入。但是,最终,26号也未在系统中查询到社保暂停,社保也未能正常接续。截止今天6月1日,五月份的社保仍未到账。以往在原公司工作期间,洛阳人力人才服务公司,经常拖欠、延期缴纳社保,在职的时候也就算了,离职后,仍不按正常时间缴纳社保,有点说不过去了吧。 可否请相关部门督促一下。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07-02 15:59:59
您好:
社保中心做完计划,税务部门负责征缴社保,您反映的问题超出市人社局业务范围,请向社保中心和地税部门反映。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