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2日,我通过洛阳浩天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和刘智伟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洛阳浩天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在洛阳市房管局进行网签备案,结果,由于买卖双方原因合同无法履行,于2016年3月18日通过买卖双方及洛阳浩天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共同签字房屋买卖合同作废,并且无任何经济纠纷,然而,浩天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却一直以原来公司员工已经离职等原因拒绝到房管部门进行网签取消,导致现在我的房屋因网签没有取消而无法销售。请求房管部门能够管一管。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0-05-26 16:15:10
经与诉求人和浩天中介公司了解,诉求人与买方通过浩天中介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于买卖双方原因导致该合同无法履行,并于2016年3月三方合同终止。但未及时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手续。现欲撤销网签备案,须三方到场,但买方在外地不便回来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如协商未果建议诉求人走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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