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领取市政府消费券50元 经过查询可以在客香来建业店使用,使用条件是满198减50。店面显示没有任何关于消费券的额外使用限制,结果点完餐结账无法使用优惠券,最终多次尝试无果,中间还告知根本不能使用50元优惠券,只能从口碑点套餐使用,还说必须用口碑付款 而不是支付宝付款,结果2二次付款依然不行,各种解释各种理由,总结一句话,市政府的优惠券用起来真难!既然参加活动刺激消费就要遵守诺言和规则,这样言而无信 让我这个多年客香来会员倍感失望,玩文字游戏 诚信何在?!我的诉求:3种解决方案1退款补齐50元差价 2退我24元(如果没有消费券刺激,我会通过口碑使用2张88代100优惠券,间接损失24元)3不退钱,道歉并声明优惠券使用限制,并在店面明显位置张贴。不要误导其他消费者 如果以上全做不到,我希望洛阳市政府和支付宝官方将这个无信商家从活动除名,以免再有消费者上当!最后去了负一楼大张购物,支付宝支付满198减了50元,一点废话没有,两个商家高下立判!
回复部门:商务局 2020-05-22 16:49:55
网友:您好!收到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现将相关科室回复反馈如下:前期为防止套现等金融犯罪行为发生,市商务局与支付宝签订了风险防控等级,对经营流水较低的商户有所限制。发现消费问题后,我局立即与支付宝沟通,现已能正常使用。另:我市消费券适用于洛阳市域内支持所有支付宝付款方式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旅线下实体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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