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孟津县第二人民医院、泰康社区卫生服务站改变工作作风的建议
情况描述:我儿**杰,2018年8月生。于2020年3月6日至泰康社区卫生服务站接种1岁半的免费疫苗麻腮风和甲肝。由于我们一直接种有五联疫苗,所以1岁半的疫苗没有无细胞百白破疫苗(五联已包含),且我们的接种本上也没有白白破疫苗的接种计划。但泰康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人员为我们多接种1针无细胞百白破疫苗,且接种计划上仍然填写有五联疫苗的接种计划(猜测应为五联知识较少造成的常规性注射行为)。3月7日幼儿有轻微哭闹症状,经家人核对接种本发现此错误,遂与泰康社区卫生服务站咨询沟通此事,但泰康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人没有给予任何解释,表示这是常规操作,接种工作不存在任何问题,没有任何错误之处,之字不提此种情况后续该如何接种疫苗,还表示相关问题可以咨询孟津县卫计委;经电话咨询孟津县卫计委,县卫计委防疫科负责人给出答复为五联疫苗没有单只疫苗效果好,建议改为国产单只疫苗,不再使用五联疫苗。不再给予其它任何答复。
以上结果与我们多方咨询得到的结果有重大出入,打乱我们的接种计划及造成疫苗混用。肯请洛阳市卫计委督促做好以下工作,1、泰康社区卫生服务站或上级部门给出书面结论,就下步接种方法及危害给予书面说明并签章,避免红口白牙,随意给出结论,糊弄百姓。2、因为多注射的这针百白破疫苗,造成的接种疫苗性质变化(灭活、减活混用)可能造成的后果,也请一并告知。3、恳请洛阳市卫计委督促孟津县第二人民医院、泰康社区卫生服务站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对工作作风进行整改,督促孟津县泰康社区卫生服务站做好业务学习工作,做好诚信教育工作,避免造成类似事件发生。
我国刚刚经历过新冠疫情的肆虐,我们的医务工作者也做出了巨大的牺牲,我们当事人对医务工作者也充满敬意,所以我们不提任何经济要求,但是请孟津县第二人民医院泰康社区卫生服务站一定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扎实进行业务知识学习;诚实虚心,踏实做人,避免因为人祸造成的问题发生。
因为接种疫苗有严格的时间控制,急盼回复!
联系人:李道江
以上原文我已经在洛阳市卫健委官网--互动平台—投诉举报板块反应,4.29日市卫健委回复我联系孟津县卫健委及洛阳市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防疫科在接到我的咨询电话后半小时内指派免疫科负责人与我沟通,并留下手机号码,让我有任何问题可以随时沟通;但我已孟津县卫健委沟通此事后,已近两周,仍然没有就接种方案的问题达成一致。
在此之前,我分别先后与以下部门沟通此事。
1、 孟津县第二人民医院—泰康社区卫生服务站、
2、 孟津县卫健委(转至免疫科)、
3、 洛阳市卫健委官网(互动平台)、
4、 洛阳疾控中心免疫科、
5、 孟津县卫健委(转至免疫科)。
但截至目前,我与洛阳市疾控中心沟通并得到的结果与孟津县防疫科得到的结果仍然截然不同,甚至相去甚远,如果不是因为关系到孩子健康,我也懒得费这么大劲给相关部门反映此事。
在此,我肯请市卫健委,就此事指派上级专业部门给出指导意见,并就此事指派相关部门给我出具一个处理结果。对就是对,错就是错。
1、如果是因为社区门诊疏忽导致的错误,那这就是个案,问题不大。2、如果是因为社区门诊知识及观念的差别,那就关系孟津县新生儿防疫安全的大事。县卫健委防疫部门应该虚心学习。3、如果是我这个家属的错误,我立即学习,并烦请市卫健委指派相关部门就此事给我一个情况说明,如果处理单位仍然是孟津县卫健委防疫科,那我只需要一个纸质处理结果即可,别无诉求。
事关孩子健康,请原谅我如此较真,并一次一次给主管部门反应此事,在此向医务人员致敬!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0-05-14 09:17:16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孟津县立即交办县卫健委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疾控中心免疫规划专业人员也为其建议了后续的接种方案,诉求人表示理解。 目前县卫健委及泰康社区门诊相关人员正积极与儿童家长沟通,协商解决办法。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