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4月25日在洛宁美景永宁府售房部预交19万元定金(含车位9万元),4月29日线上选房,没有选到合适的房子,现在我不想要房子了,售房部通知说(接公司通知,截止今天下午18:00之前,未签订认购书的客户,公司有权收回房源,定金不退。请您及时前来办理认购书签订手续。)我想问问是谁赋予他们这么大的权力,19万定金说不退就不退,19万元的血汗钱是我们一家辛苦几年的所得,我不买房子了,凭什么不退,请求政府部门为民做主
回复部门:洛宁县 2020-05-11 17:32:12
关于“洛宁美景永宁府违规收取19万定金不退谁能给我们老百姓做主”回复如下:
经调查得知,美景永宁府项目认筹活动所有流程均符合相关要求。诉求人于4月29日通过线上选到了美景永宁府的房源,在美景永宁府本次开盘选房系统里有明确的提示,当诉求人选到房源时,认筹金自动转为定金。这既是保护买卖双方的权利和利益,也是对买卖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的约束。下一步,县住建局将协调洛宁东方和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诉求人做好解释工作。
洛宁县住建局
2020年5月5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