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洛宁县 2020-04-15 10:07:56
关于“洛宁昊祥小区电动车充电问题”回复如下:
经调查得知,该小区物业公司曾多次进行反复整顿,因部分业主意识问题,此类事项不断反弹。为了彻底根治此项问题的再次发生,经县物业办和小区物业公司研究决定整改如下:
一、关于网友反映充电桩九成不能使用的问题。经调查,确实有个别充电桩不能使用,物业公司会尽快安排维修人员进行修复。
二、严禁杜绝所有电动车进楼充电,彻底排除消防安全隐患。
三、杜绝楼外私拉乱扯电线,给电动车充电的现象。一经发现强行拆除。
四、物业公司在小区院内张贴公告,并通知业主尽快将充电棚下长期停放的僵尸车辆推离现场。如业主不把僵尸车辆推离现场的话,物业公司将安排专人把车辆转移并集中保管。
洛宁县住建局
202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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