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宜阳县 2020-04-03 10:27:38
尊敬的网友:
您好!接到您的反映的问题后,镇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进行调查,现回复如下:经查: 1、文兴水尚物业服务中心,二期电梯内宣传公益广告,属于公共收益。物业服务中心为方便业主所需,与装修建材商签订季度协议收取一定费用,用于开展一些节日文化建设(各种节日晚会、活动比赛等)、增加特色服务(生日蛋糕、新春贺礼、疫情送温暖等),增进与业主亲密度,提高物业服务质量。 2、小区各项设施配套完善,水系景观、公共设施及智能化设备每年用电损耗达20余万元,物业困损严重。 3、物业管理服务费经物价管理部门审批,一期高层住宅每月按建筑面积1.35元/㎡(活动期间:每月1.1元/㎡),二期高层住宅每月按建筑面积1.35元/㎡(活动期间:面积×10.5个月×1.5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锦屏镇人民政府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