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的一些可用医保卡买药的药店打出的小票显示所买的药品不是自己所买的药品。比如买的“单硝酸异山梨酯片”是多少元,药店的打印人员在电脑上找和这种药价钱相同的“湿润烧伤膏”打上。虽然对患者掏钱没有什么不同,但是如果出现什么副作用,再找药店就说不清了。因此建议市医保局管一管一这种现象,不知可否?
回复部门:医疗保障局 2020-03-27 15:09:54
网友:
您好,欢迎您对医保工作的监督,请您及时拨打社保中心医疗监督科电话:69933586,提供您所掌握的信息,以便监督管理部门及时查处。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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