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不动产交易中心:
关于洛铜034-4号楼购买近8年不能办证的问题,群众已经反映多次,贵部门每次都是老生常谈,讲流程。这个办证流程和需要的材料群众不需要贵部门浪费时间和人力一而再再而三的重复,就算你们不说,网上查询也知道需要怎么样走流程,带什么资料。如果这个事情可以通过正常的办事流程办理,可能也不会近8年连购房合同都没有!?所以这是个特殊事情,贵部门应该有所作为,主动想想怎么处理(如拿出几年前大家提交的资料尽快审核或变通一下提交资料的要求等等)?而不是一味地将责任推给开发商,试问如果单纯是开发商的问题,这个房子连购房合同都没有的情况下又如何走的公积金贷款手续?
昨天仔细研究了一下政策得知办证需要主申购人户口在洛阳x年,看有的经适房要求1年,有的要求3年。那过去8年户口都在洛阳,现在由于各种原因户口不得不迁出,这种审材料又如何认定?难道为了办证再把户口迁回去等到年限(关键是不知道要等多少年)?
真心希望贵部能和洛铜房开通力合作,解决我们这些群众的房产证办理问题。谢谢了!
回复部门: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02-28 17:09:44
已电话与当事人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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