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诸葛镇诸葛村的,2019.9.28,村大队让每人交6000元,失地保险,说到10月底可以领失地保险金,这都2020.2.25号了,过5个月了,失地保险金也没发,也没人打电话说一下,不知道是没办理成功,还是其它原因,钱当时都交到洛阳商业银行伊滨区分行了。问问回个话,啥时候可以发失地保险金
回复部门:伊滨区 2020-02-28 09:48:50
根据《伊滨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伊滨区城市规划建设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伊滨办﹝2016﹞47号)中规定,16-60周岁符合条件人员,应在符合条件当月起(征地或拆房)的3个月内缴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费每人6000元,并从缴费次月起享受相关待遇,我中心自接到乡镇上报的资料审核通过后,给财政打报告申请资金予以发放。详细情况请拨打区社保中心电话进行咨询,咨询电话:69660963。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