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生态环境局 2020-02-25 12:16:35
经过调查群众反映的为关林路西市场拆迁工地,该工地正在进行清运土方的施工作业。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环保问题举报制度的通告》(洛政通[2009]11号)第二条规定:机动车尾气、噪声污染,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受理。建筑施工所产生的扬尘、道路扬尘和建筑物拆除、垃圾及土方清运产生的噪声,由城建监察部门负责受理。洛龙分局已通过12369、110联动及区110平台进行了回复,建议由城建部门进行处理。同时将处理情况及建议向投诉人进行了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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