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0-01-28 14:53:43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孟津县立即交办麻屯镇政府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尊敬的网友,前期物业公司已在各单元门口进行了公示,支持各业主踊跃报名,最终确定十余名热心公益事业的业主,共同与物业方核算、协商小区管理和费用问题,最终将物业费调至0.95元并进行了公示。关于电费物业费捆绑问题,经调查,由于小区部分业主长期拖欠物业费,物业方采取物业费和电费捆绑收取的方式收取物业费。麻屯镇对物业方提出批评,要求物业方为小区业主提供好服务,保证入住居民正常用水用电。下一步麻屯镇将督促该物业方做好小区环境、安全、服务等工作,为业主多办事、办好事、办实事,要尽全力服务好小区业主。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