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山路润鑫小区物业随意涨物业费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0-01-23 09:29:39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咨询“涧西区润鑫小区物业随意涨物业费的问题”我们已收悉。经我单位调查、处理井回复如下:1、《中华入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市场调节价,是指由经营者(从事生产、经营商品或者提供有偿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价格高低由经营者自主制定。2、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的意见》(豫政[2015]35号)有关规定,放开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即物价部门不再审批非保障性住房的物业收费标准。3、根据洛阳市洛发改【2018】3号《关于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的通知》的文件规定,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业主、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执行。感谢您对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涧西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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