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是洛阳复旦复兴学校的一名保安,当时约定的工资1700元,我都不好意思说出来,干一天休一天。因为学校的工资制度有重大缺陷,想想1700元够干什么的,内部管理非常混乱,两头忙两头挨骂,工作时间长,内容繁琐,加上同事老是挑刺儿,我不得不辞职,当时我不干了,学校是知道的。后来我到洛龙劳动监察大队,又经安乐镇政府的协调。今天下午,我去问工资的事儿,那个学校姓张的工作 人员,说我这是旷工,最终还是没有工资,协调无果不欢而散。我想问一下,你们复旦复兴学校就有公然违反劳动法的权力吗?谁给你们的权力?顺便普及一下,劳动者随时辞职的理由可以有三个:没有缴纳社保,没有足额发放工资,强迫或者威胁劳动者,劳动者可以随时离职。不想给工资就直接说,还不如上次还是那个姓张的直接说试岗期没有工资来得痛快。不发就不发,为什么以旷工的名义来拒绝支付工资,劳动法规定:任何单位或组织不得以任何名义扣发劳动者的工资。复旦复兴学校已经公然违反了三条:不缴社保,不足额发放工资,以旷工的名义直接拒绝支付工资。要知道,我不是讨要工资,我是要求支付工资,别不拿劳动者不当回事儿。摸摸你们的良心,1700元谁会长期在那里干下去?干错了都是门岗的事儿?你们找不到人就找那些不明就里的人来接盘,当别人是傻子吗?我可能真的有点傻,但劳动法的规定我绝不含糊。我会争取到底我的合法权益,你们学校不是难为我,是在公然严重地违反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尊严不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尊严不得侵犯,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的公理不得侵犯。想想吧!1700元的工资的一小部分还想赖着不给,这是什么性质?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01-22 15:48:31
网友您好,用人单位不按照规定进行社会保险登记,不及时足额发放工资,可向用工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洛龙区参考电话:65523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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