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承办方及公章名:洛阳市恒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手写名:新恒发装饰
合同地址:洛阳九都路与解放路交叉口牡丹桥西侧二楼
签合同地址:涧西区中弘中央广场D座906
1.无视合同,一拖再拖,前期说好的很快的活,硬是往后拖。现已经延期50天,门没到齐;各种柜子还没备材料;洁具(花洒、浴室柜、马桶)一个没安,上周五即1月10号到公司再次问工期,到后发现公司搬空,问问旁边公司说是已经搬走一周多……
2.前期我们要求任何东西到了我们要签收后再装,恒发虽口头同意,但从未这么做。
3.老总妻子徐总假装财务对我们不理不睬,工长小李说徐总1月11日下午和我们面谈,我们等了两天,最后老板面没见,等来了一份不合理核算——我们已交了工程款95%,他们在欠我们这么多东西(厨房橱柜吊柜、玄关柜、洁具、电视背景墙、两个门)的情况下核算后说我们交的钱还不够他前期的钱,这么多东西没装得情况下已经欠他们三千多块钱(太黑心了)!!!我们提出质疑后,徐总说要再次核算,等了5天了没等来新核算结果。
4. 1月10号发现公司搬空后我当即我问了负责设计做柜子的公司工程进度(主要害怕公司跑路)做柜子的说早就设计好了,公司还没批,没法准备材料。延期这么久了还不准备柜子。柜子不应该早早准备吗?合同规定由乙方责任延误一日,乙方要每日赔客户万分之三,但“恒发不怕”,足可见他们无视合同到何种地步。
5.前天联系水电工,因为我们的活还有一点没做完。水电工说他们的钱都还没结,但他也联系工长,工长不接电话,听到这消息我们更担心。
6.前天到洛阳网的民生页面搜信息,从15年至今有这么多投诉恒发的,但为什么没能约束一下公司行为呢?我们房子是旧房装修,原来11月底都该收工的,计划2020年春天搬家但过年了还是个半拉子工程。恒发不干了合同和解也行,但我们希望尽快,老百姓耗不起。老百姓对合同、法律了解比较少,今天向政府求助,希望能尽快解决。
回复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01-22 16:17:29
网友您好:经我局装饰部门了解根据《河南省住宅装修装饰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豫建建[2012]96号)办理的河南省住宅装修装饰企业资质证书于2017年5月31日废止;根据《洛阳市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因合同履行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可向装饰装修主管部门,消费者协会或者12315申诉举报中心投诉,申请协调;也可依约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依据上述法律法规规定,我办受理装饰装修咨询和投诉,协调解决装饰装修纠纷。需要裁定可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需调解,可双方到我办进行调解。双方签订合同,建议依据合同法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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