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洛龙区蓝郡物业违背洛阳市委市政府下发的蓝天保卫战精神,雾霾天气在露天场所施工,水泥粉尘、电焊烟灰满天飞,严重污染环境,请环保部门予以关注,制止蓝郡物业污染环境的行为!
回复部门:生态环境局 2020-01-17 14:58:52
经查,对于群众反映的施工工地扬尘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六十九条第三款及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由住建部门负责管理。分局执法人员与投诉人电话联系沟通,建议其向住建部门反映,投诉人称其未进行过此投诉。
与投诉人电话联系沟通,称其未进行过此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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