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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契税部门重查纳税人申请住房实有套数是为了便民、高效吗

    财税(2016)23号规定“......由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和相关住房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按照便民、高效原则,房地产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税务机关应对纳税人提出的税收优惠申请限时办结。”,报道说洛阳市市民之家2019年3月“就与市房管局相关系统共享相关办理信息,并从业务、作风和廉政等方面提升了纪律、服务意识。”契税部门重查纳税人申请住房实有套数,规定了拿结婚证等证明,拿不出(第二套住房)是可以按照4%征收的,如此看来权钱交易有了借口,但是便民、高效的原则就不见了。

    zjgen123 2020-01-07 评论0 浏览4064 编号 20200107182125811 [税务局]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税务局 2020-01-17 16:50:59

您好,为了方便纳税人缴纳契税享受优惠政策,我税务局单独设置房产查询窗口,在我税务局窗口或者房管局查询,都可以用于办理契税业务并享受减免,不存在重复查询。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加未成年子女,所以说不管在哪个窗口查询,都是以家庭成员为单位,需要携带户口本、结婚证办理,望您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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