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市区公共充电桩数量还不多,而且电动汽车充电时间以小时计算,在外面充个电费事费时。有私家地下车位的在自家地下车位充电更好,可是在自己停车位安装壁挂充电桩确实难难难。
按照现行管理流程,需提供固定车位产权证或产权单位许可证、电动汽车的相关资料、物业同意安装证明等相关资料,并由物业公司及个人出具安全责任承诺书并在人防、消防部门备案,前往辖区电力公司营业厅办理。
流程繁琐不说,物业还不同意,因为怕承担责任。
希望发改委可以督促各职能部门,解决一下充电桩下地库难的问题。
回复部门:发改委 2020-01-06 11:01:35
网友你好:
您反映的情况属于住宅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与改造。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9〕46号),住宅小区内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与改造由住建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建议您到所在地住建局咨询相关具体政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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