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编号20191209194228606的回复质疑
1、教育局的回复中说孩子违反校规?请问孩子按要求回学校,违反的是哪一条校规?校规是不让去学校吗?一句违反校规就把责任推得干干净净,这让家长心寒啊!
2、教育局的回复中保安公司正常履职中,孩子从到校门口到骨折前后不到2分钟,有视频为证,请问保安应该履行什么样的职责?这样的保安经过培训吗?就这样轻易上岗伤人?学校和保安签订的什么协议?学校雇佣这样的人员来保证孩子们的安全吗?学校的安全工作就是这样管理的吗?学生连最基本的人身安全都没有保证啊!!校方说全是保安公司的责任,又推卸的干干净净,合法吗?
3、骨折事发后,孩子苦苦撑了一个多小时,期间保安还恶语伤人,拒不承认,家长赶到学校提出查看视频才有所收敛!这样事情学校居然坐视不管,不联系警察。不报警,合情吗?从事发到家长赶到学校中间的一个多小时,校方没有对孩子进行及时的救治,延误就诊时间,置学生的生命安全不管不顾,这样的行为学校没有责任吗?合理吗?学校主抓安全的领导去哪里了?学校有应急预案吗?就是这样处理突发事件吗?
4、受伤的几个月中,我数次奔波,学校从来没有主动解决.派出个没有任何资质的临时工处理此事,该临时工目无法纪,无视相关部门,拉偏架,丝毫没有洽谈的诚意,学校对安全工作中出现的严重事故造成的学生人身伤害就是这样处理的,这分明是漠视学生安全!学校还是一个河南省德育先进学校?可笑!
5、回复中涉及的赔偿金额是在市教育局协调下咨询律师按照法律条款计算出来的数字,根本不是家长要求的金额,学校回复断章取义,欺下瞒上!误导大众!这是一个河南省级文明单位应有的作为吗?
6.事发近半年的时间学校没有一个积极处理事情的态度,在家长的多次奔波中,校各级领导推脱责任,敷衍塞责和保安公司串统一气,严重质疑学校到底是学生成长的象牙塔,还是黑恶打手的保护伞?
回复部门:教育局 2019-12-16 11:17:13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洛阳教育的关注与支持!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此事双方主要存在赔偿金额数量相差较大,我局相关科室前后已五次组织双方调解,已于12月12日达成协议。另网络上反映情况与事实严重不符。
洛阳市教育局
2019年12月16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