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龙升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于2019年下半年进入升龙广场安置小区 A区,进入后一个月左右对地下车库停车位从原来1200元/年提高到1800元/年;2019年11月又对地上车位从600元/年提升到1800元/年,地下车库停车位从1800元/年提升到3600元/年;没有与小区内业主商议,直接自行决定。 [查看详情+]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网帖中反映的问题,经我办了解,龙升物业自2019年6月接管东涧沟安置小区后,东涧沟社区委员会与龙升物业约定物业费为1.25/平方米,但物业公司扔按1元/平方米收取。为了缓解小区长期停车压力,合理利用有限的车位资源,按照洛阳市发改委有关规定,结合周边小区停车收费标准,物业公司对该小区停车收费标准进行了适当调整。物业所收的停车费主要用于小区基础设施维护和小区外停车场秩序的管理,东涧沟社区委员会将监督物业停车费的使用去向,共同维护好全体业主基本利益。 西工区洛北办事处 2019年12月2日
根据以上问题,洛阳龙升物业违反了以下条例
1⃣️:我们不认可每平方1元的费用问题
依据《国家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之规定.第七条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
而我们安置房的此种情形每平方为1元请问为几等级标准?标准依据为什么?公示在哪里
2⃣️:我们也不认可停车位上涨增幅的合法性
依据《国家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之规定.第七条第二部分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物业从未进行合同约定,另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之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方可生效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19-12-13 17:37:20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网帖中反映的问题,经我办了解,现回复如下:诉求人反映的有人占用多个车位出租之事发生在前期物业存在期间,现升龙物业对车位提升收费标准属于综合小区停车情况而实行。关于停车费上涨是否违犯相关规定问题,区政府相关部门已及时介入协调之中。
西工区洛北办事处
2019年12月13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