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卫健委 2019-12-03 15:04:46
网友您好:
您的诉求我们已经受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已转老城区卫健委处理,随后会在这里详细回复,请您耐心等待并保持手机畅通。
洛阳市卫健委
接到市卫健委网上诉求交办单后,老城区卫健委高度重视,立刻与投诉人进行沟通,我委依据《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河南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性体检等三项工作的通知》(豫卫财政【2018】11号)文件要求:各地市根据本地实际,按照“科学布局,方便群众”的原则,将预防性健康体检工作逐步过渡到由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承担。我委将预防性健康体检工作由辖区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承担。
我委联系投诉人电话,投诉电话为投诉人儿子电话,其对我委政策解释表示理解。
老城区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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