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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工区涧东路与九都路口悦丰广场居民小区2单元402室的洛阳乐口才语商培训学校以居民住宅作为办学场所,每到周末有大批的孩子在此上培训课,请问该培训机构是否符合洛阳市盈利性培训机构的办学场所要求,是否符合国家关于消防、环保、卫生等管理规定要求。是否有教育局审批相关的办学资质。如果属于非法办学机构,请相关部门尽快查处,不要再让这些非法教育机构误人子弟。
洛教基〔2019〕98号规定: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符合安全条件的,与培训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居民住宅、地下室、工业用房、临时搭建和加盖的房屋等不得作为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场所。
培训 办学 场所 机构 居民小区 教育局 查处 是否 住宅 符合
回复部门:教育局 2019-12-09 11:41:16
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洛阳教育的关注与支持!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西工区教体局对该培训机构进行了实地查看,确认这是一家无办学资质的培训机构,下一步将对该机构下达停办通知书。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63892675。 洛阳市教育局 201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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