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兴旺路三号院小区居民,本小区是供电公司直供电,本月十号供电公司员工来本小区未经本小区业主同意可擅自从本小区变压器扯高压电拉到马路对面一家叫尚客优的酒店。后经本小区居民阻挡,没有成行,小区本身是区民用电,而且当时改电时每家供电公司收了我们每家八百,现在未经我们同意可让商业用电,变压器紧邻住宅楼,洒电几十台空调,而且还横隔马路,一旦超负荷发生事故谁来负责?
上次反映供电部门不经我小区业主同意擅自从本小区变压器往马路对面扯高压电供尚客优洒店使用,供电部门回复说变压器是由贵单统一管理。现做一下说明,以前小区刚建成并非是供电部门直供电,后来因原来的变压器太小不能满足现代家庭的用电功率,故供电部门牵头让小区居民自筹资金购入新的变压器,并不是贵单位回复的是小区自己找的施工单位进行的电网改造,更非八百元是施工费,这个全小区业主都可做证,根据物权法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你们凭什么让外单位使用我们自己出资购买的变压器,而且还横穿马路,刮风过车都有安全隐患,酒店旁边都有家属院,无论是就近还是安全都不应该横穿马路来接高压线!
回复部门:供电公司 2019-11-19 17:01:48
网友您好:
经核实,您反映的收取800元实为各户的户表改造费用,由进行户表改造的施工单位收取,并非用户出资购买变压器,该处公用变压器属于供电公司资产,由供电公司负责管理运行维护。截至目前,现场暂未最终确定勘察施工方案,暂未进行施工装表接电。感谢您对电力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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