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请 [登录] 或 [注册] 忘记密码?
使用掌上洛阳手机版扫一扫
新安县东区一路天宝花苑南门口一超市,从早上八点到晚上十点,一天不间断播放音乐,播报菜价,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打110电话多次无人处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噪音扰民的情形,第一次应处以警告处罚,拒不改正者应处两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为何向公安局投诉举报多次该超市依旧我行我素,难道噪音扰民这种不文明、违法的行为,在新安县就没人管了吗?
新安县 扰民 噪音 超市 花苑 东区 无人 应处 处罚法 治安管理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19-11-18 15:01:42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11月21日下午,城关派出所民警到现场核实查证,民警已提醒该商户规范经营,注意不要影响周围邻居的正常生活。
好评数0
差评数0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回复编号0留言:- 点此改为仅评论不回复
尊敬的用户: